2018年上半年有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测结果

2018年上半年有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测结果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8-06-06 阅读:3566

按照国家环保部最新颁发的电镀企业排污许可证要求,我单位定期对电镀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废气进行监测。按照规定,每年检测频率为两次,半年一次;监测单位委托大连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实施。监测结果如下:

(1)1#排气筒(排放口编号:DA001): 氯化氢排放浓度为 1.9 mg/m3;

(2)2#排气筒(排放口编号:DA002): 氯化氢排放浓度为 1.4 mg/m3。

结论:监测结果低于国家电镀企业氯化氢的允许排放标准30 mg/m3,监测结果合格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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